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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一定都嚮往跟男女朋友住在一起。
醬子就可以天天見面天天相處。
我和我家北鼻都覺得。
如果交往的時候是有結婚打算的。
真的要同居至少半年以上才行。
常聽人家說。
因為牙膏擠的方式不同而吵架。
因為馬桶蓋放下還是掀起來而吵架。
因為襪子洗的時候翻不翻面而吵架。
因為杯子用不用杯墊而吵架。
因為家事分配不均而吵架。
不要以為這些都是很鳥的小事。
常常就是因為這些很鳥的小事而翻臉。
剛開始你會為了愛他而忍受。
也許還能忍受一段時間。
但時間一久。天天發生。就開始會有看不慣的情形出現。
為什麼每次都是我洗衣服。
為什麼每次都是我在幫襪子翻面。
為什麼每次都是我在遛狗。
為什麼每次都是我在買垃圾袋。
太多的為什麼是無法解釋的。
也有太多的事情是需要互相磨合相互接受的。
所以。
結婚前如果方便的話。
建議最好還是先歷經一段同居生活。
醬子就不會擔心婚後住在一起會不習慣啦。
所以朋友問起我和北鼻婚後有什麼不同。
我們的答案都是:沒有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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