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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一定都嚮往跟男女朋友住在一起。

醬子就可以天天見面天天相處。

我和我家北鼻都覺得。

如果交往的時候是有結婚打算的。

真的要同居至少半年以上才行。

常聽人家說。

因為牙膏擠的方式不同而吵架。

因為馬桶蓋放下還是掀起來而吵架。

因為襪子洗的時候翻不翻面而吵架。

因為杯子用不用杯墊而吵架。

因為家事分配不均而吵架。

不要以為這些都是很鳥的小事。

常常就是因為這些很鳥的小事而翻臉。

剛開始你會為了愛他而忍受。

也許還能忍受一段時間。

但時間一久。天天發生。就開始會有看不慣的情形出現。

為什麼每次都是我洗衣服。

為什麼每次都是我在幫襪子翻面。

為什麼每次都是我在遛狗。

為什麼每次都是我在買垃圾袋。

太多的為什麼是無法解釋的。

也有太多的事情是需要互相磨合相互接受的。

所以。

結婚前如果方便的話。

建議最好還是先歷經一段同居生活。

醬子就不會擔心婚後住在一起會不習慣啦。

所以朋友問起我和北鼻婚後有什麼不同。

我們的答案都是:沒有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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